水景景觀設計有哪些注意事項?
本站 2018/2/26 10:24:22
1、宜“小”不宜“大”原則 此處所謂的宜“小”不宜“大”原則指的是在設計水體時,多考慮設計小的水體,而不是那種漫無邊際、毫無趣味可言的大水體。之所以現(xiàn)在出現(xiàn)了那么多的大水體可能與人們“好大喜功”的心理因素影響有關,也許大水體會讓人更能感覺到水的存在,更能吸引人們的視線,可是建成后的大水體往往會出現(xiàn)很多的問題:大水體的養(yǎng)護之困難可能是設計師在設計之初所沒有考慮到的;大水體往往讓人有種敬而遠之的感覺,而沒有想親近的感覺,因為往往在水體旁邊都會有警示性的牌子:此處水深,禁止游泳,禁止垂釣……等語句;大水體一般是靠人工挖出來的,因此大都是“死水”,一旦發(fā)生水體污染問題,那將是致命的。而小水體容易營建,這是其中一個方面,更重要的是小水體更易于滿足人們親水的需求,更能調動人們參與的積極性,更何況在后期養(yǎng)護管理中,小水體便于更好的養(yǎng)護,并且在水體發(fā)生污染的情況下,小水體更易于治理。 2、 宜“曲”不宜“直”原則 所謂宜“曲”不宜“直”原則指的是水體最好設計成曲的。古典園林營建中很重要的一條是“師法自然”,即在設計中要遵循大自然中的規(guī)律,我們可以看一下我們大自然中的河流、小溪,它們大都是蜿蜒曲折的,因為這樣的水景更易于形成變幻的效果。尤其是在居住區(qū)中更易于設計成仿自然的曲水!然而,在現(xiàn)實中,很多人則將水體設計的成筆直的,也許此種做法體現(xiàn)的是一種秩序美、一種征服自然的心理滿足感! 3、宜“下”不宜“上”原則 此處的“下”與“上”是一種相對的關系,宜“下”不宜“上”指的是設計的水景盡可能與自然中的萬有引力相符合,不要設計太多的大噴泉,因為大噴泉是向上噴的,需要能量來支持它們抵消重力影響的,此過程中就會耗費大量的人力、物力、財力。因此,在現(xiàn)實中我們最好能充分利用重力的作用,用盡可能少的能量來形成盡可能美的景觀。這是需要考驗設計師創(chuàng)新能力的。 4、 宜“虛”不宜“實”原則 在水資源缺乏的地區(qū),象征、抽象、虛擬的水景也是一個很好的解決辦法。此處虛的水景是相對于實際水體而言的,它是一種意向形的水景,是用具有地域特征的造園要素如石塊、沙粒、野草等仿照大自然中自然水體的形狀而成的。這樣的水景對于嚴重缺水地區(qū)水景的營建具有特殊的意義,同時這樣的水景更易于帶給人更多的思考、更多的體驗。這也許是真實水景所無法比擬的,因為真實的水景往往只能帶給人們一種視覺上的滿足和膚淺的體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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